美国农业部(USDA)SOE法规要求,自2024年3月19日起,任何进口到美国的商品,只要是被表示、出售、销售或标记为有机的,无论价值或规模,都必须持有进口证书(IC)。
近期,美国国家有机计划(NOP)将调整对未持有美国进口证书(IC)的有机货物入境美国的翻新处理程序。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,未持有有效的国家有机计划进口证书(IC)进入美国的有机认证货物将不再有资格进行重新处理(从包装上去除“有机”标识以作为常规产品销售)。因此,任何在10月1日后抵达美国且未持有有效进口证书(IC)的有机货物,将被要求立即再出口、捐赠(附带限制条件)或销毁。
1. 再出口
进口商必须保留一份有机出口订单相关资料。如有要求,进口商的认证人(如适用)和美国农业部必须提供相关文件。
2. 捐赠
只有获得认证的进口商才能捐赠没有有效进口证书(IC)的货物。向慈善机构、非营利组织或类似实体捐赠的文件必须以电子方式保存,并在 USDA(以及认证机构,如适用)要求时提供。
3. 销毁
进口商必须获取一份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出具的官方销毁证明,并以电子方式保存。已认证的进口商必须将该证明提供给其认证机构。
更多信息请查看链接:https://www.ams.usda.gov/rules-regulations/strengthening-organic-enforcement/faq
温馨提醒:如果您计划销售有机产品到美国,请务必在货物离开出口国前向您的认证机构申请开具进口证书(IC)。
如果您对中国、欧盟、美国、日本、瑞士、韩国有机认证感兴趣,想获取更多讯息,请拨打1365668633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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